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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儿理解兄长做法
记者就此事联系了老人在外地打工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,他们都表示希望家人尽快将母亲搬出猪圈,但由于家庭条件确实很困难,也对家人的做法表示理解。女儿李建碧说,母亲摔伤后,自己也回家探望过母亲,但对于母亲的病情,自己也无能为力,但让母亲住猪圈确实非常不妥,她希望兄长们应该尽快将母亲搬出猪圈。对于兄长的做法,李建碧也没有过多的指责,她说,其实几兄妹生活都不容易,所以自己理解兄长的做法。
新闻纵深
村长协调 老太两天内搬回房
随后记者向毛安村村长王成林反映了此事,王村长表示,此前并不知道此事,村委会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说服教育,让汪老太尽快搬回住房。
昨日晚上记者截稿前接到老大李苏川的电话,他说,因母亲住猪圈一事,他们一家人遭到了全村人的指责,村委会人员也专程来家中对自己和弟妹们进行了说服教育。他表示,自己已经将家中的一间小屋收拾好,将在两天之内将母亲接回家里住。以后三兄弟将轮流照顾母亲,让母亲安享晚年。
记者 张樟
短评
史上最缺德的“全家公决” -阮化文
我听说过不孝,但还没有听说过如此不孝:五兄弟一致同意让八旬受伤老母住猪圈,母亲节当天她在猪圈里度过了自己的节日。未必就真的没有母亲的立足之地?
十月怀胎情,一生养育恩,竟以猪圈报之,请问五兄弟,你们是否吃得下饭?是否睡得着觉?是否有勇气见人?是否还能够理直气壮地在人群里行走?是否想过,自己老后,儿女们会不会也这样对待自己?要明白,我们的言行,正是下一代的榜样啊。
尤其让我不解的是,五兄弟中,竟然没有一个人勇敢地站出来,把赡养母亲之责承担起来。如果这五兄弟确实没有其它地方安置自己的老母亲,那么,只要其中的某一个儿子愿意和母亲同住猪圈,我也无话可说。但事实并非如此。试想想,生命之初,我们在母亲肚子里呆了10个月,母亲以血、奶养育我们,我们可以让母亲住猪圈么?
我们知道,每个母亲都依法享有被赡养权,但如果抚养或赡养的义务,都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才能得以实现,那么,我们人类社会就实在是一点人情味也没有了。我深信,对任何事情,走法律路径都并非我们的首选。 上一页 [1] [2] 2008-5-13 17:12:36文章来自中健网606168奇闻轶事2008-5-13 17:12:36 作者:张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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